环保督查必须“亮剑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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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0755gwwl66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17/3/24 9:12:51 点击:898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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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,中央环境保护督查今年将首次覆盖全国。这是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19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的消息。 近年来,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持续发力,GDP屡创新高,城市建设日新月异,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提升。但就在我们物质生活日渐丰富的同时,环境污染问题却日趋严重,环保问题也因此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。 造成生态环境每况愈下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,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,就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,不惜牺牲生态环境,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。有的地方为了完成财政税收任务,上马污染严重的企业,有的甚至把别人不要的污染项目引进来。因为考核机制和地方利益的驱动,于公于私,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都不愿意下大力气抓环保,而且部门之间各自为政、各行其是,难以形成合力,甚至还会出现地方主义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的恶劣现象。所以当重视程度不得不让位于经济发展,当处罚力度起不到震摄效果,环境保护也就难免沦为“纸上谈兵”。 多年以来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:靠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,是不可取的,也是不可持续的。经济要发展,但是生态平衡也不能坏下去,因此,要加快解决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,就必须切实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。要通过环保督查巡视,督查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、规划编制、责任落实、任务完成、考核奖惩、政府整改情况,体现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意志,落实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和“一岗双责”。同时按照相关规定,重大问题向中央报告,环保督查结果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移送,作为被督查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。对于环境问题十分突出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、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、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、失职渎职、滥用权力等情形,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,应移送纪检监察部门。 十八大以来,巡视工作高歌猛进,中央巡视组在各省市、中央单位、央企、高校一路打虎拍蝇。“环保督查”就是环保领域的“巡视”,因此,环保督查必须“亮剑”,掀起“环保风暴”,对环保决策落实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等进行督查,啃地方不愿啃、啃不动的环保“硬骨头”,自上而下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以及责任追究,形成“有权必有责,有权受监督,失职要问责,违法要追究”的环境治理新格局。 环保督查只有敢于“亮剑”,动真格、敢碰硬,才会形成震慑力量。通过环保督查让一些工作不力的官员失去升迁的机会,让一些做得好的官员得到奖励,让一些违规违法的官员付出代价,并依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地方政府才会真正重视环保,增加环保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,我们的环境才会尽快获得改善,才能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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